2018年8月8日 星期三

設計與世俗構成的藝術





巴布•狄倫在2016年諾貝爾獎宴會(他缺席了)的演講稿中表示:「我想到偉大的文豪威廉·莎士比亞。我想他會自認為是一名劇作家。而他的腦海中根本沒有自己在進行文學創作這種想法。他的文字是為演出寫的。是為了被說出口而不是被閱讀。」同樣地,他認為自己是一個作曲家和歌手,他希望他的音樂被人聽到,而不自問他的歌是否是文學作品。



世俗啊。莎士比亞不可能寫下丹麥王子在墓地裡捧著弄臣的頭骨,而不考慮如何在舞台上「建造」墓地。道具、服裝、舞台佈景等,是這位在英國文學中舉足輕重的男人,創作傑作時所考慮的世俗因素。巴布•狄倫的意思不是聲稱自己是作曲界的莎士比亞(呃,也許他是這個意思?)而是他像編劇寫劇本一樣寫歌。他們關注更實際的問題。世俗點也好。他們考慮了世俗但必要的事物,以完成這些庸俗平淡的工作,最終成就他們作品的非凡。



設計師不會考慮別人如何讚賞他們的設計,或他們將獲得什麼獎項。他們所關心和應該關心的,是如何實踐設計以及使用者怎麼使用它們。為此,他們需要獲得的技能、知識和經驗枯燥而棘手,但對於設計工作至關重要。設計師不須自詡為藝術家。他們設計出的作品會給予設計師應有的評價。



別忘了,莎士比亞也寫詩,他確實是一位作家。但設計師呢?他們藝術家的身份認同讓他們成為更好的設計師嗎?他們應該成為藝術家嗎?而我們希望他們成為藝術家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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