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11日 星期三

消費者的選擇


我們選擇,別人提供給我們的選擇;相信,別人告訴我們的真實。商業廣告宣傳著我們應該擁有什麼,才會有美好生活。供應商提供了很多選項,讓我們覺得我們有很多選擇,可以決定想要的東西,殊不知這些選項只是新瓶裝舊酒。



消費不僅僅是購買必需品的行為,而是複雜的心理活動和行為,如仔細分析、在需要和渴望之間掙扎,甚至於直覺衝動。產品不僅僅是人們使用的東西,更象徵社經地位、生活態度和個人價值等。因此,商人通過展示人們嚮往的理想生活,巧妙地將想要和需要植入人們的潛意識中。這些誘惑吸引和引誘消費者,不顧品質和功能就進行消費。



這在某種程度上揭示了消費者行為的不理性。然而,設計師不能假設消費者是理性的。雖然,設計師有責任設計出令人想望的產品,但過度地以設計來控制消費者,會降低設計的價值。設計師應該防止無謂的再設計和鼓勵盲目消費的設計。



市場導向設計與現代消費習慣交織,導致快速替換和快速生產的循環。在這種情況下,設計將決定產品是否對社會有正面影響。也就是說,產品的設計應該實際上對消費者和使用者有用,而不僅僅是刺激不合理的消費衝動。由於設計師既能產生需求並同時提供滿足,設計師必須格外小心,維持功能和品質,而非只著重外觀形式的吸引力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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